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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5 来源: QY球友会控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5月31日10时整在国拍在线网拍平台www.gwgponline.com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1地块租赁权(招租面积约:6000㎡、保证金:3万元)。
        2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2地块租赁权(招租面积约:4121㎡、保证金:2万元)。
        3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3地块租赁权(招租面积约:4223㎡、保证金:2万元)。
        4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B1地块租赁权(招租面积约:7865㎡、保证金:4万元)。
        5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B2地块租赁权(招租面积约:6877㎡、保证金:3万元)。
符合要求的竞租人请于2022年5月30日16时前将保证金划至以下账户(户名: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渤海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账号:2052852193000178),并请竞租人于2022年5月30日17时前在上述网拍平台办理完成网络注册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2022年5月26、27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电话:020-83872261转20、26
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12号物资大厦17楼
公司网站:https://www.gwgponline.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国拍
        招租物业出租需求
        (一)招租物业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约(㎡) 用途 装修免租期(月) 租金递增率(%) 租赁期(月) 竞买保证金(元) 首月租金起拍价(元)
1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1地块租赁权 6000 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展览、汽车综合服务、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试驾等 4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119 30,000.00 30,000.00
2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2地块租赁权 4121 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展览、汽车综合服务、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试驾等 4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119 20,000.00 20,605.00
3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A3地块租赁权 4223 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展览、汽车综合服务、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试驾等 4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119 20,000.00 21,115.00
4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B1地块租赁权 7865 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展览、汽车综合服务、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试驾等 4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119 40,000.00 39,325.00
5 阳江市江城区振兴路北侧、康泰路东侧阳江汽车城B2地块租赁权 6877 汽车及配件销售、汽车展览、汽车综合服务、汽车美容维修、汽车检测、汽车试驾等 4 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第四年起每年递增5% 119 30,000.00 34,385.00
        (二)物业出租要求:
应委托方要求,上述物业租赁权拍卖成交后,取得该物业租赁权的租赁人(简称:租赁权买受人)需按委托方的要求进行经营,委托方要求为:
1、此次公开招租物业以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2、竞租人不限于在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但拍卖成交后,必须在(或迁入)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地与使用出租地块的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出租地块(项目地块)为委托方(阳江车城)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项目要求竞租人在承租项目地块后按照建设要求依约投资建设,并自行承担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且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经营汽车及其相关行业。
4、委托方以现状交付项目地块,土地尚未平整,租赁权买受人应自行平整土地,但需服从委托方关于土地平整的节点安排,接受委托方指定的土地平整牵头方统一平整土地,并按照统一平整土地的价格和项目地块实际的填土方量及时向牵头方支付土地平整的相关费用。
5、竞租人务必请自行前往项目地块实地查看、实际踏勘,仔细阅读招租文件内容,包括租赁合同条款及附件等,确保在完全了解项目地块的情况后报价投标。竞租人一旦报价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项目地块的现状、面积、数量、质量、规划、构成、土地性质、存在的问题等全部情况,日后不得针对土地情况或土地存在的问题提出异议,亦或依此要求取消、撤销或解除合同等。竞租人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所确定的租赁面积,成交后不再进行测绘,不以任何理由更改报价,并在获得成交资格后不再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提出异议或修订更改要求。租赁权买受人若违反上述内容,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租赁权买受人在项目地块上开发建设方案的业态必须为汽车及其相关行业,且项目地块所投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强度不得低于1500元/㎡(按建筑面积计)。
7、租赁权买受人关于项目地块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阳江车城总体规划条件(要点201600018)要求,即建设密度≤55%,容积率≤1.2,绿化率≥15%,建筑限高≤50米,并按照委托方(即阳江车城)提供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单体建筑,自行办理项目地块上单体建筑的规划设计和报建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8、租赁权买受人保证依法报建、合法建设、安全建设,自觉遵守各项法律规定,负责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并在取得地块总体规划批复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地块上建筑物的报建和建设。
9、租赁权买受人负责办理项目地块上所建设建筑物的综合验收手续以及竣工验收备案,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日起2年内将建筑物产权证办理至委托方名下,并自行承担办理竣工验收(含备案)手续和产权证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含税费)。
10、项目地块上所建设建筑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委托方所有,租赁期限届满或其他原因致租赁合同终止时,租赁权买受人应将项目地块和地上建筑物一并交还委托方。租赁期限届满,租赁权买受人可根据合同条款提前向委托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在符合国资监管程序和要求的前提下保障租赁权买受人的优先承租权。
11、租赁权买受人在地上建筑物产权证办理至委托方名下之前不得转租项目地块。在所建设建筑物产权证办理至委托方名下后,若需转租应经过委托方的同意,且转租期限不得超出剩余租赁期限。
12、租赁权买受人不得利用项目地块、地上建筑物或项目本身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和融资。
13、租赁权买受人必须依法建设、合法经营,在承租项目地块开展建设和经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含税费)、安全事故、环保事故、经营责任、侵权责任或与第三方之间发生的纠纷等,均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负责和承担。
14、拍卖成交后,由租赁权买受人自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时产生的税、费、金由租赁权买受人承担。
15、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标的现场移交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委托方将顺延签约和标的现场移交时间,最终时间以委托方通知为准),并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向委托方指定银行账号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首月拍卖成交租金价*3)。
16、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银行账号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首月拍卖成交租金价*3),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限届满且租赁权买受人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由委托方扣除租赁权买受人应付委托方的相关费用(如有)后于 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给租赁权买受人。
17、拍卖成交后,租赁权买受人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支付一年租金作为建设保证金。若租赁权买受人在建设过程中无违约行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并将地上建筑物登记至委托方名下,委托方于地上建筑物登记至委托方名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租赁权买受人应付委托方的相关费用(如有)后将剩余建设保证金无息返还给租赁权买受人。
18、委托方在收到租赁权买受人支付的建设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场地按现状交付给租赁权买受人。届时,双方办理土地交接手续。若未有签署书面的交接文件,亦不影响土地已经交付的事实认定。
19、租赁权买受人方应在开工前且是《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将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含建设计划和安排等)提前交由委托方报备审核并取得委托方的审查同意,并严格按照征得委托方同意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建设方案、建设要求及验收标准等进行建设,建设过程委托方有权进行监督。
20、标的免租期已包含在租赁期内。
21、此次拍卖标的情况、《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租赁合同》等资料作为附件一并发布,如未在《竞买须知》和《拍卖标的特别告知及说明》资料中载明的约定,均以《租赁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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