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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土地使用权适用税率拟调整为9%

发布时间: 2019-11-29 来源: QY球友会控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1月27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

  《征求意见稿》表示,为平稳过渡,本法公布前出台的税收政策,确需延续的,按照国务院规定最长可以延至本法施行后的5年止。

  待过渡期结束,按照《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制定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后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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