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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期货将引入做市商管理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8-08-29 来源: 经济参考报

  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上期能源)日前发布做市商制度管理细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味着原油期货将引入做市商制度,或会进一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

  根据《征求意见稿》,做市商将按品种进行资格管理,并使用专用做市交易编码开展做市业务。上期能源可以对做市商做市情况进行评价和排名,并对相关情况进行公布。做市商享有手续费减收、增加持仓等权利。同时做市商应当履行持续报价、回应报价等协议约定的义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做市商的门槛条件是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及其他规定的相关条件,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向上期能源提交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与上期能源签署做市商协议,正式取得做市商资格。

  国泰君安期货原油研究总监王笑表示,原油期货作为一个上市不久的新品种,目前来看各方面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在活跃合约连续性、持仓结构分布等方面表现出一定的不成熟,因而需要不断完善规则制度,进一步促进其功能作用的发挥。

  王笑预计,结合现今采取的措施,相信做市商的引入,远期合约的持仓和流动性将进一步提高,活跃合约的连续性将逐步增强,随着流动性在各合约的合理分布,将有助于上海原油期货形成有效的远期价格曲线。

  一家商业银行贵金属业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原油期货部分品种的市场主力合约轮转连续性不足,在满足产业客户风险管理、套期保值等需求时存在一定局限性。引入做市商将大大改善这种现状,可切实提升连续合约的流动性,产业客户可以此对冲基差风险、降低风险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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