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改制并更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0-21
来源:
QY球友会控股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6﹞241号),同意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公司化改制,现将有关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1.原企业名称“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变更为“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2.变更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原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同。
3.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16年10月14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4.公司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均保持不变。
5.公司原有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协议及全部债权债务、经营业务均由变更后的“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承继。公司整体改制、名称变更等事宜对债务的付息、兑付均不构成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改制及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经企业主管机构同意和批准,所有披露信息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1.原企业名称“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变更为“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2.变更后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原企业的经营范围相同。
3.上述变更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已于2016年10月14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4.公司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联系电话和办公地址均保持不变。
5.公司原有对外签订的全部合同、协议及全部债权债务、经营业务均由变更后的“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承继。公司整体改制、名称变更等事宜对债务的付息、兑付均不构成影响。
公司承诺本次改制及变更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且经企业主管机构同意和批准,所有披露信息均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生活环境无害化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
2016年10月14日